1. 确保董事职责的履行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体制

  • 为通过严格遵守社会规范、伦理道德和法律法规,实现合规经营以及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本公司的董事遵循“经营理念”、“基本方针”和“企业行为规范”,在整个三井三池制作所集团内率先垂范,遵守并深入落实企业伦理道德。
  • 完善合规体制,努力把握问题点。

2. 关于保存和保管董事履行职责相关信息的体制

  • 股东大会会议纪要、董事会会议纪要、常务会裁决、总经理裁决文件以及相关资料和有关业务执行的重要记录至少保存5年,并保持可随时浏览的状态。

3. 损失风险管理规程及其他体制

  • 针对业务执行和经营计划、战略等业务运营各方面的风险、重大交易损失风险、重大灾害损失风险、业务执行不规范风险等,构建把握和应对风险的风险管理体制。
  • 制定风险管理规则,定期(1次/每季度)召开风险管理委员会,针对各项目确认事业活动内在的风险,实施对策并予以跟进,同时为降低风险,调整业务体系。
  • 发生意外事态时,根据需要设置有公司外部顾问加入的对策本部,建立将损失遏制在最低限度的体制。

4. 确保董事高效履行职责的体制

  • 定期或适时临时召开董事会,确定本公司的经营方针,同时监督履行状况。
  • 根据公司章程制定责任人和业务执行程序的细则,关于业务执行相关的重要事项,在由常勤董事和执行董事构成的经营会议上决定。

5. 确保使用人职责的履行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体制

  • 作为合规体制的基础,制定“企业行为规范”、“合规规则”和“合规行为指南”,同时,设置合规委员会、合规事务局,开展合规教育,建立相应体制并予以维持。
  • 发现严重违规事件时,立即向监事和常务会报告,同时,建立合规咨询窗口和通报体系。

6. 确保由本公司和子公司构成的企业集团正当开展业务活动的体制

  • 要求相关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把提升集团整体的企业价值视为最优先的课题,在这一前提下我们尽可能地尊重各公司的自主性。为此,我们制定“相关公司管理规则”,依据本公司的裁决和报告制度,管理相关公司的经营。
  • 本公司合规委员会的权限范围覆盖了相关公司,当确认到相关公司的董事和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或者违背本公司指示和指导时,将予以督促纠正。
  • 尊重子公司的自主性,同时定期听取关于事业状况的报告,就重要事项进行事前协商。
  • 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承担对由本公司和子公司构成的企业集团的风险进行全面管理的职能。
  • 关于子公司的机构设计和业务执行体制,本公司将在考量了子公司事业、规模、于本公司集团内的定位等因素的基础上,定期进行调整并予以监督,以便能够高效开展业务活动。
  • 本公司要求子公司向自己的董事和员工深入宣传集团的企业行动规范,努力构建本公司集团整体的管控环境。

7. 关于监事监查体制的完善

  • 本公司将根据监事要求设置监事助理,作为辅助监事履行职责的使用人,监事助理应根据监事的指示履行职责。
  • 为确保监事助理的独立性,监事助理的人事应事前得到监事会的同意。
  • 董事及使用人应协助完善监查环境,确保监事助理的业务顺利执行。
  • 除了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董事及使用人还应迅速向监事和监事会报告监事要求报告的事项。
  • 在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完善体制,以确保子公司的董事、监事、使用人等或得到这些人报告的人员可事先经由子公司的董事或监事,或者直接向本公司的董事、监事、使用人等报告。
  • 不得使向监事报告的人员因为该报告而在人事或其他方面遭遇本公司不公正的待遇。
  • 当监事向本公司要求支付其因履行职责而预付的费用或垫付的费用等或者偿还其承担的债务时,本公司应予以应对,但能证明该费用等并非因履行职责而产生时除外。
  • 监事应把握公司内的重要事项等,确保出席董事会及其他会议的机会,以便在必要时陈述意见。